三二〇一医院新建临时机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将对新建机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招标。如有意参与投标,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报到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3201医院采购中心。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前,投标单位自带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册)进入会场,逾时未能按时到达,视为弃权并取消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10:00时。
五、开标地点:3201医院采购中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汉中市天汉大道783号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人:采购中心 魏老师 0916-2383753
技术咨询:医务处 梁老师 0916-2383522
附件
一、项目内容
1、新建机房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项目
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放疗科 |
直线加速器(6MeV-10MeV) |
1 |
后装治疗机 |
1 |
|
核医学科 |
PEC/CT |
1 |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单位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甲级 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且服务期限在备案有效期范围内。
(五)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证明,以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
三、以上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